南康伤残鉴定要怎么做
导读:
在日常生活中,因为交通事故或者工作意外等造成人身损害是比较常见的,这时候受害人可以到司法鉴定中心申请伤残鉴定,以此作为索赔的依据,在做司法鉴定的时候,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进行,还需要提交相关资料才可以,那么南康伤残鉴定要怎么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伤残鉴定是去司法鉴定中心做,现在有很多个体的司法鉴定所都可以做的,需要携带完整的病历和医生的诊断证明,鉴定所的工作人在参阅完整病历后才能核定伤残级别;
2、工伤伤残鉴定的,需要待工伤认定后,本人持有病历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去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不是工伤伤残鉴定的,持有病历到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即可。
(1)病历本及住院的大病历本、所有的X片子、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入院小结、被鉴定人身份证。另外,提醒,一定要被鉴定人亲自去鉴定机构。各鉴定机构需要的材料有细微差别,建议电话咨询鉴定机构;
(2)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即不要过早鉴定,不要迟迟不鉴定,前者的鉴定报告可能被推翻,后者可能因长时间的恢复训练导致鉴定不上;或等级降低。如果交通事故受伤较为严重,且也准备委托律师来处理的,建议伤残等级也一并委托律师代为处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伤残鉴定没有明确时间限制,但通常在工伤认定之后,待伤情相对稳定时进行。
依据是下面两条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1、损伤程度鉴定。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
2、伤残程度鉴定。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
3、因果关系鉴定。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若有,与患者死亡或残疾之间的关系。
5、保险理赔鉴定。是否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全残、失能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6、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所提供X光片、CT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
7、损伤后误工时间的审查。损伤后休息时间长短的合理性判断。
8、护理依赖程度鉴定、医疗依赖程度鉴定。损伤致残后对护理及医疗的依赖情况判断。
9、致伤物推断或损伤机理分析。从损伤形态推测致伤物或分析损伤形成机理。
10、保险调查。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南康伤残鉴定要怎么做等知识,综上所述,伤残鉴定是去司法鉴定中心做,需要当事人携带好相关资料,伤残鉴定包括有检查损伤程度、因果关系、影像学资料认定以及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等项目。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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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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