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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人九级伤残如何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30 01:36:57 人浏览

导读:

在一些建筑工地上经常会发生一些伤残的事情,这对于工人的身体有着很大的影响,甚至伤残比较严重的话会对患者的生存能力和工作能力造成一定的影响,那么建筑工人九级伤残如何赔偿?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

  在一些建筑工地上经常会发生一些伤残的事情,这对于工人的身体有着很大的影响,甚至伤残比较严重的话会对患者的生存能力和工作能力造成一定的影响,那么建筑工人九级伤残如何赔偿?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

  一、什么是伤残

  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

  二、建筑工人九级伤残如何赔偿

  工伤九级的,可得到如下赔偿: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一次性医疗补助金:6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36*6);

  3、一次性就业补助金:6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36*6);需要注意的是,后两项须解除劳动关系后方可领取。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四十一条(致残七至十级待遇)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的,为13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八级伤残的,为11个月;九级伤残的,为9个月;十级伤残的,为7个月。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的,分别为12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伤残的,分别为9个月;九级伤残的,分别为6个月;十级伤残的,分别为3个月。

  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足年限每减少1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三、伤残鉴定程序是什么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以上就是关于建筑工人九级伤残如何赔偿的相关介绍,对于建筑工人来讲,如果出现伤残的话,建议要及时的找相关的部门来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来要求公司给予一定的赔偿,大家对此还有不明白的,也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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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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