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残疾要什么标准
导读:
所谓的二级残疾,也就是二级伤残的一种俗称,指的是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所鉴定的一种国家标准,一般分为十个等级,对于不同的等级,赔偿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那么,二级残疾要什么标准?法律快车小编将会为你详细分析一下!
(1)重度智能减退;
(2)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
(3)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半径<=5();
(4)双侧上颌骨完全性缺损;
(5)双侧下颌骨完全性缺损;
(6)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颌骨完全缺损,并伴有颜面软组织缺损30平方厘米。
(7)静止状态下或仅轻微活动即有呼吸困难;
(8)三肢瘫肌力3级或截瘫、偏瘫肌力2级;
(9)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
(10)双下肢高位缺失;
(11)双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2)双膝双踝僵直于非功能位;
(13)双膝以上缺失,不能装假肢;
(14)双膝、踝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15)同侧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6)四肢大关节(肩、髋、膝、肘)中四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者;
(17)心功能不全三级;
(18)一侧全肺切除并胸改术,呼吸困难3级;
(19)肺功能重度损伤;
(20)呼吸困难4级或PaO24.1——8kPa或PaCO27.9——6kPa;
(21)尘肺Ⅲ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呼吸困难3级;
(22)放射性肺炎后,两叶以上肺纤维化,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呼吸困难3级;
(23)肝功除3/4,并有常规肝功能重度损害;
(24)肝外伤后发生门脉高压三联症或发生Budd-chiari综合症;
(25)慢性重度中毒性肝病;(26)胆道损伤致重度肚功能损害;
(27)全胰切除;
(28)全胰切除胰腺移植术后;
(29)急性白血病;
(30)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ⅠⅡ型);
(31)食管闭锁或切除后,摄食依赖胃造瘘者;
(32)小肠切除>3/4,未施行逆蠕动物吻合术;
(33)孤肾部分切除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34)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二级残疾就是二级伤残的俗称。1996年,国家发布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这是工伤鉴定的国家标准,标准共分十级,其中,符合标准二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1、伤残职工可以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级伤残的补助金为二十五个月的职工工资。2、二级伤残职工可以按月享受伤残津贴,金额标准为职工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伤残津贴会一直发放到职工退休时。3、同时二级伤残的职工还可以享受医疗费、误工费和残疾辅具费等赔偿。
以上是一篇关于“二级残疾要什么标准”方面的介绍,主要介绍了二级残疾要什么标准,除此以外,还有二级残疾的概念以及我国对于二级残疾的赔偿标准。与此同时,对于二级残疾,为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建议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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