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银行法律条款解读
导读:
随着互联网在生活中的流行,我们使用网上银行来支付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了。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网上银行的发展是什么样的?网上银行有哪些优势呢?网上银行法律条款解读是什么样的?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网上银行的发展
1995年10月18日,全球首家以网络银行冠名的金融组织——安全第一网络银行打开了它的“虚拟之门”。到1997年末,美国可进行交易的金融网站有103个,这其中包括银行和存款机构,到1998年末跃升至1300个。网络银行将凭借着自己存款利息高和实时、方便、快捷、成本低、功能丰富的24小时服务获得越来越多客户的喜爱,其自身数目也会迅速增长,成为未来银行业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
1996年2月,中国银行在国际互联网上建立了主页,首先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目前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信实业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都已经在国际互联网上设立了网站。
二、网上银行的优势
网上银行的特点是客户只要拥有账号和密码,便能在世界各地通过互联网,进入网络银行处理交易,与传统银行业务相比,网上银行的优势体现在以下几点:
(1)大大降低银行经营成本,有效提高银行盈利能力。开办网I二银行业务,主要利用公共网络资源.不需设置物理的分支机构或营业网点,减少了人员赞用,提高了银行后台系统的效率。
(2)无时空限制,有利于扩大客户群体。网上银行业务打破了传统银行业务的地域、时间限制,具有3A特点,即能在任何时候(Anytime)、任何地方(Anywhere)、以任何方式(Abyhow)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这既有利于吸引和保留优质客户,又能主动扩大客户群,开辟新的利润来源。
(3)有利于服务创新,向客户提供多种类、个性化服务。通过银行营业网点销售保险、证券和基金等金融产品,往往受到很大限制,主要是由于一般的营业网点难以为客户提供详细的、低成本的信息咨询服务。利用互联网和银行支付系统,容易满足客户咨询、购买和交易多种金融产品的需求,客户除办理银行业务外,还可以很方便地进行网上买卖股票、债券等,网上银行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加合适的个性化金融服务。
三、网上银行法律条款解读
金融电子化随着互联网的开发与利用已是一种世界性的潮流, 网上银行便是电子金融化中的一种模式。1995年10月18日,全球第一家网络银行――“安全第一网络银行”美国诞生后,网络银行得到了迅速发展,目前网络银行业务正全面取代PC银行业务。1996年2月,也就是“安全第一网络银行”成立后不到半年的时间内,中国银行率先在因特网上建立站点发布金融服务信息,并成功办理我国第一笔电子交易。此后,工行、农行、建行等纷纷“触网”。网络银行业务在突破传统银行业务理念的同时,也对传统的法律制度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与挑战,如网络银行的市场问题、网上贷款问题、税收征管问题、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问题等。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将会严重阻碍网络银行的发展应用及普及。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网上银行的相关内容。客户只要拥有账号和密码,便能在世界各地通过互联网,进入网络银行处理交易,是非常方便的。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法律快车官网,可免费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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