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制定应该鼓励创新
导读:
多数专业人士都认为中国的P2P监管政策应该从三个方面进行制定,一是鼓励创新,给行业预留操作空间;二是加强风险防范,严厉打击各种打着幌子的非法集资犯罪活动;三是保护好投资者权益,强化透明度,注重保护消费者权益,同时加强投资者金融教育。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对整个金融生态产生了全方位影响,互联网金融的兴起提高了资金融通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使经济社会活动效率和质量得以提高。作为构成普惠金融的基础之一,发展互联网金融有助于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可得、便利的金融服务,具有深远的社会经济意义。
一、中国互联网金融得以迅猛发展的条件
互联网金融以互联网技术为基本依托,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技术条件,电子商务发展为互联网金融提供了社会条件,我国传统金融业务服务有待完善,增信体系尚不健全等因素,为互联网金融提供业务增长空间。
传统金融的金融机构基于经营成本和风险的考虑,争作大中型企业金融业务以取得更高经济效益,而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有所不足,而互联网金融的兴起有利于弥补当前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不足,互联网金融在服务高中低客户上实现成本的无差异,或者差异非常小,可以覆盖中低端客户,更好满足小微企业、创新企业的投融资有效需求,起到对传统金融的有益补充作用。
二、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互联网金融主要包括互联网金融企业开展的金融业务以及金融机构基于互联网平台开展的创新型业务,从国内实践看主要体现为网络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网络小额信贷、网络销售金融产品和众筹融资等形式,从融资体量上看目前P2P网络借贷在互联网金融中占比最高。
相关数据显示,2015年国内P2P平台突破3000家,如雨后春笋般得到迅猛发展,但发展的同时也涌现了各种问题,行业缺乏监管的弊端逐渐显现。如何监管才能让P2P行业健康发展成为了政府、平台和投资人共同关心的问题。
三、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及P2P监管方向建议
实现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的前提之一是做好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这在业界和学界已经达成共识,金融监管有三大目标,即维护金融稳定、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升金融效率,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也应如此。由于互联网金融在我国仍处于起步阶段,基于大众对其认识还不是很充分,所以如何实现互联网金融稳定发展和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就显得尤为必要。实现互联网金融稳定发展,离不开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认识和重视。
目前我过互联网金融监管领域已经初步形成第三方支付由央行负责,P2P网贷由银监会负责监管,众筹由证监会负责监管,互联网保险由保监会负责监管的基本监管布局。
鉴于互联网金融发展初期现状,监管部门实施监管应对突出的一些问题保持一定容忍度和弹性,保持金融风险可控前提下支持金融创新,促进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这对于互联网金融的重要代表P2P也是一样适用,在对P2P行业划好红线的同时,更要给其预留创新空间。作为新生儿,一切还未完全定型,到底那个方向是正确的还不能完全确定,只有不断的尝试创新才能拓宽业务,打开蓝海市场,这样才能真正促进P2P行业的发展。P2P行业在中国生根发芽8年,一路走来一直伴随着创新,不管是某信开创的线下模式,还是某某创投开启的担保模式都是行业创新的体现,现在创新更是未停止,不仅有各大平台的大数据征信,更有某某贷创新式的校企合作开创互联网创新基地,亦或是对长尾市场的创新探索。因此,监管不能只单单是监管,更多的还是需要鼓励创新,预留空间,否则一管就死只能酿造悲剧。
大多数专业人士都认为中国的P2P监管政策应该从三个方面进行制定,一是鼓励创新,给行业预留操作空间;二是加强风险防范,严厉打击各种打着幌子的非法集资犯罪活动;三是保护好投资者权益,强化透明度,注重保护消费者权益,同时加强投资者金融教育。
中国互联网金融还是刚刚升起的太阳,还未散发出全部的光和热,这时得我们不能只是去遮挡,要的是引导,让普惠金融的光芒照耀神州大地。未来的P2P,乃至互联网金融将成为中国金融里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激活中国金融的新鲜血液。
(原标题:互联网金融监管:鼓励创新、保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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