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环境法 > 环境法律法规 > 中央法规 > 关于发布环境保护行业标准《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

关于发布环境保护行业标准《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18 19:28:10 人浏览

导读:

关于发布环境保护行业标准《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1-06-05生效日期:2001-08-01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文号:各
关于发布环境保护行业标准《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6-05 生效日期: 2001-08-01 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中国科学院,解放军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治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加强环境管理,现批准《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技术规范(试行)》为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名称如下:
  HJ/T 62-2001 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技术规范(试行)
  该标准为推荐性标准,由于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自2001年8月1日起实施。
  

二〇〇一年六月五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