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应如何规定违约责任?
导读:
违约责任,是指合伙人不履行自己对合伙企业承担的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这种后果多通过经济方面的责任来体现。
合伙人在协商合伙协议时,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应作出明确规定,以便发生违约行为时,可以比较方便地执行协议,要求违约者依据协议承担责任。
在确定合伙人的违约责任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在企业事务执行方面。要看当事人是否履行自己的职责或者是否越权执行企业事务,发生不履行职责或越权执行事务时应如何处理,由此造成的后果应如何处理,造成企业损失的当事人应如何由承担责任;
在出资或协议增资方面。要看合伙人是否按时、足额地依照协议履行出资义务,企业经营中决定增加出资的,合伙人是否严格按决定执行,然后据此规定对未履行这种义务者如何处理,如果由此造成企业或其他合伙人损失的,是否需要赔偿以及如何进行赔偿等;
在合伙人的操行方面。要规定合伙人如果从事同行业的竞争业务,擅自与企业进行交易,单独或与他人串通损害企业利益的应如何处理,合伙协议中都应对此作出规定。至于对违约行为的处理规定,主要是要求违约者承担或部分承担由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停止或部分停止委托其执行事务的权力,甚至对其予以除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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