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提出索赔申请。保险索赔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属于出口货物遭受损失,对方(进口方)向保险单所载明的国外理赔代理人提出索赔申请。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世界各主
(1906年颁布,1907年1月1日实施) 第一条 海上保险契约,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允诺,于被保险人蒙受海上损害,即海事冒验所发生之损害时,应依约定之条款及数额
(1988年1月颁布) 第一章 保险船舶范围 第一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集体、个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的机动船舶与非机动船舶,依照本条款的规定,都可以向保险人(
英联合王国船东互保协会承保风险条款 --------------------------------------------------------------
德国商法典 第十章 海上保险 第一节 总 则 第七百七十八条 保险标的 任何人对承受海上运输风险的船舶或货物享有的利益,均可作为保险标的。 第七百七十九条 具体
希腊海事私法典 第十四章 海上保险 《商法典》中第一百八十九条至第二百二十五条关于保险的一般规定仍然制约海上保险,除非规定与海上保险的本质不符或本章中的特别规定
荷兰商法典第九章:对海上危险和被捕掳风险的保险 第一节 保险单格式与保险标的 第五百九十二条 1.除第二百五十六条的所要求项目外,保险单还应载明以下事项: (1
日本商法之第四编 海商 第六章 保 险 (明治四四年第73号法律本章章数后移) 第八百一十五条 定义 ① 海上保险合同,以赔偿因航海事故产生的损失为标的。 ②
澳门商法典之第十八编 保险合同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九百六十二条 概念 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对于因承保标的之可能发生的事件发生,而对被保险人所造成的损害按约定的限
(台湾地区)海商法 第七章 海上保险 第一百二十六条:关于海上保险,本章无规定者,适用保险法之规定。 第一百二十七条:凡与海上航行有关而可以发生危险之财产权益,
一. 投保 我国出口货物一般采取逐笔投保的办法。按FOB或CFR术语成交的出口货物,卖方无办理投保的义务,但卖方在履行交货之前,货物自仓库到装船这一段时间内,仍
上海海事法院适用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判决一起海上货物运输保险赔偿纠纷案 涉外海事审判是中国司法活动的重要窗口之一。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改革开放不断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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