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海外发电公司电费纠纷经国际仲裁结束
导读:
马来西亚万马(Mechmar)公司2月14日宣布,有关该公司海外子公司坦桑尼亚独立发电有限公司(ITPL)所引发的发电业纠纷,经仲裁庭下判胜诉后,已宣告结束。
国际仲裁庭判决表示,该发电厂每月的产量付费为301万6千零吉美元。
仲裁庭修正了坦桑尼亚独立发电有限公司当初所主张的平均电费,即从原来的每千瓦时8.90美分,修正为每千瓦时8.21美分。
同时,坦桑尼亚独立发电有限公司将在今年6、7月间开始商业运作,而该公司获得的20年期购买电力合约(PPA)亦将自该日期开始算起。
马来西亚万马公司7年前获准在坦桑尼亚联营设立独立发电厂,通过持有70%股权的坦桑尼亚独立发电有限公司进行这项联营计划,而该发电厂98年完成85%工程时,坦桑尼亚电力供应公司因电费问题,指控万马子公司违约,并且不批该发电厂开始操作。
最后,双方的争议交由国际投资争执裁庭(ICSI)进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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