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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能将宗庆后告上国际仲裁机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25 12:09:45 人浏览

导读:

达能对娃哈哈启动的法律程序,终于有了进一步的动作。记者昨日从达能中国公司证实,在5月9日达能亚洲及其全资子公司已经正式向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提出8项仲裁申请。据透露,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已经接受了达能的仲裁申请,相关副本也在数日前送达

  达能对娃哈哈启动的法律程序,终于有了进一步的动作。记者昨日从达能中国公司证实,在5月9日达能亚洲及其全资子公司已经正式向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提出8项仲裁申请。据透露,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已经接受了达能的仲裁申请,相关副本也在数日前送达被申请人。

  据介绍,达能提起的仲裁申请,其中一项是专门针对娃哈哈与达能合资公司的现任董事长宗庆后的,而达能仲裁申请的内容是“宗庆后违反了非竞争条款和保密条款”;另外7项仲裁申请针对中方的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娃哈哈集团”)、浙江娃哈哈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娃哈哈实业”)、杭州萧山顺发食品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萧山顺发”)和杭州娃哈哈广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盛投资”),而仲裁申请内容为以上4家公司“违反合资协议的非竞争性条款,以及违反条款引起的侵权行为”。

  不过,昨日,达能方面没有透露其要求上述4家公司赔偿的具体数额。而对于达能对娃哈哈集团正在采取的“法律程序”,娃哈哈方面称,“若接到相关文件,必会积极应对”。

  昨日,有媒体曝出了达能对娃哈哈启动法律程序的部分详细“程序”,随后,达能中国公司方面也向记者透露了其正在对娃哈哈合资公司采取的“正当的、合理的行动”,“被申请人未经授权,擅自生产与合资企业同样的产品,侵害了合资企业的利益”。

  据介绍,目前达能采取的法律行动,主要是由达能亚洲作为外方股东的直接持股人提起的,共包括8项仲裁申请。其中,7项仲裁都是合资企业的外方股东针对中方股东提出的仲裁。代表外方的新加坡金加投资和Novalc Pte Ltd都是达能亚洲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新加坡金加与娃哈哈食品公司于1996年签订的合资合同,娃哈哈食品是合资公司的第一批企业之一,而娃哈哈食品与达能合资的条件包括将该公司商标转让到合资公司里,以后,所有合资企业也都由该公司来授权商标使用。

  此外,达能对萧山顺发和广盛投资也提请仲裁,原因是——萧山顺发是娃哈哈集团于2000年改制后的第一家投资公司,该公司陆续投资了5家合资企业和8家非合资企业;2001年6月,第二家投资公司广盛投资成立,该公司在6年时间内共投资了10家合资企业和7家非合资企业。达能方面认为,这些非合资公司都“未经同意,擅自生产与合资企业同样的产品,侵害了合资企业的利益”。

  据了解,达能针对宗庆后提请的仲裁,是依据合资之时达能亚洲和宗庆后之间签订的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包括“非竞争条款”、“保密协议”与相应的薪酬规定。

  此外,从今年4月至5月初这段时间,宗庆后数番在公开场合公开与达能合作的机密,达能认为违反了“保密协议”。

  据知情人士透露,根据双方约定,若发生纠纷不能解决,将以仲裁的方式解决,规定机构为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

  背景

  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

  成立于1917年,是瑞典最重要的常设仲裁机构。由于瑞典的仲裁历史悠久,体制完善,加上瑞典是中立国,因此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成为受理国际经济争端的一个重要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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