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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金标准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5 13:42:24 人浏览

导读:

很多人不知道,国家公职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假如损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公民是有权申请国家赔偿的,国家也是有责任跟义务对受害人支付一定的赔偿金。那么国家赔偿金标准是什么?国家赔偿金的支付规定多少天?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很多人不知道,国家公职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假如损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公民是有权申请国家赔偿的,国家也是有责任跟义务对受害人支付一定的赔偿金。那么国家赔偿金标准是什么?国家赔偿金的支付规定多少天?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国家赔偿金标准是什么

  日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2016年5月16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242.3元,该标准较上年度增加了22.58元。

  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国家统计局2016年5月13日公布,2015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3241元。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了新的日赔偿标准为242.3元。另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自2016年5月16日起执行该日赔偿标准。

  二、国家赔偿金的支付

  赔偿义务机关5个工作日内支付

  根据办法,财政部门收到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材料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申请的国家赔偿费用不属于本财政部门支付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退回申请材料,并书面通知赔偿义务机关向有管理权限的财政部门申请;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收到申请即为受理,并书面通知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赔偿义务机关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财政部门收到补正材料即为受理。

  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按照预算和财政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向赔偿义务机关支付国家赔偿费用。

  财政部门自支付国家赔偿费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赔偿义务机关、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财政部门支付国家赔偿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赔偿请求人支付国家赔偿费用。

  财政部门发现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违反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应当提交作出赔偿决定的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依法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赔偿义务机关实施赔偿之日起30日内,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责令有关工作人员、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或者向有关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国家赔偿费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国家赔偿金标准是什么”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介绍,相信大家对于国家赔偿金标准以及支付方面的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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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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