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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公证的作用和申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4 23:09:29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涉外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发生在国内的法律行为或具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件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出具用于境外使用的公证书的一种证明活动。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要求...

  核心内容:涉外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发生在国内的法律行为或具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件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出具用于境外使用的公证书的一种证明活动。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要求办理涉外公证的事项也越来越多,我国公证机构依法办理涉外公证业务,对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交流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涉外公证的作用

  涉外公证文书一般用于我国公民出国留学、工作、探亲、定居、旅游,以及我国企事业法人单位、国家机关的对外交往;也有部分当事人是华侨、侨眷、旅居我国的外国人。

  涉外公证主要有出生公证、学历公证、经历公证、婚姻状况公证、机动车驾驶证公证、职业资格证公证、存款公证、未受刑事制裁公证、收养公证等。涉外公证必须使用司法部监制的水印纸打印公证文书。

  二、涉外公证的申请

  涉外公证的申请有别于国内公证,公证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其范围应当适当宽松。即自然人可以申请办理涉及近亲属的人身权的涉外公证事项,如出生、死亡、居住、亲属关系、婚姻状况、学历、经历、收入证明、资格证书、自信证明等。所谓办理近亲属公证,一般是指父母可以申办涉及子女的涉外公证、兄弟姐妹之间可以办理相关涉外公证。即公证申请人(在公证申请表上签名人)所申办的公证事项必须与其有利害关系,否则必须提供公证委托书方可受理公证申请。自然人办理其近亲属的涉外公证,其公证申请表和询问笔录必须签署本人名字,不得签署近亲属姓名。

  涉外公证一般来讲其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事实发生地、行为(申请公证行为)发生地公证机构均可受理,但未刑公证、未婚公证、国籍公证、户口簿及身份证公证等必须是户籍所在地公证机构受理,经历公证、收入证明公证、存款证明公证、再读证明公证等证明类公证事项必须是事实发生地(出具证明地)公证机构受理。不受管辖约束的公证事项一般为证书类(出生证、健康证除外)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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