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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书如何写有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1 04:55:33 人浏览

导读: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对于房产的拥有数额也是相当大的。那么就会出现一个问题:房产继承问题。在房产继承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对于房产的拥有数额也是相当大的。那么就会出现一个问题:房产继承问题。在房产继承的问题上很多人是不太了解的。针对房产继承公证的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一、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书范本

  甲方(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所有的×××(写明遗赠财产的其本情况),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

  二、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元,医疗补助费×××元(可以约定其他费用)。

  三、乙方应在甲方去世后三十日内办理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遗赠,其遗产可按法定继承处理。

  四、甲方应负对遗赠财产的维护责任,不得随意处理遗赠的财产。如果甲方故意将财产损坏或者送给他人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五、乙方应当按时给付甲方费用。逾期给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协议。如果连续三个月不给付费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二、如何办理房屋继承过户

  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3、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4、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5、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办理房屋继承过户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许多产权继承人在没有处分房产时都没有继承概念,产权证是爷爷或奶奶的,到了孙子辈,卖房过户时才知道需要继承。这样的继承应先顺序到父辈,父亲的姊妹兄弟应全部到场。一般家庭之前对房产做了内部分割,这样、其他子女应放弃继承,由房屋实际占有(分配)人一人继承。

  2、如果房屋产权人子女多,且房屋实际占有人去世,办理继承公证时,在其他子女放弃继承后,由房屋实际占有人的配偶和子女代为继承。

  3、产权人死亡,其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为便于交易,配偶和子女任何一方可放弃产权,由一人继承。

  上述三种情况,取得继承公证书后,应在产籍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换证后方可交易。

  4、共有人死亡,产权人(其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这种情况办理继承公证后不用换证即可交易。

  现实中、在过户环节“卡壳”的这种情况最多,产权人往往以产权、名字都是自己的,不需要征求别人意见为由而要求过户,忽略了产权共有的客观事实。当然、也有丧偶后购买的房屋的情况,这种情况交易前需要析产(证明丧偶后购买)后才能过户。

  上面文章介绍的是对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书如何写有效的全部内容。房产对于我们来说是很重要的,房产的公证的作用是非常大的,有必要的话将手头上需要继承的房产,去做一份公正是很有必要的。希望通过上文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书如何写有效的法律规定的知识会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法律快车官网上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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