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债务追讨 > 公司股东出资瑕疵行为是否导致股东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出资瑕疵行为是否导致股东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25 07:26:04 人浏览

导读:

答:否。A,对于股东在公司成立时出资不足,但后来已经补足出资的;项目公司的股东,虽然初始出资不足,但在其后的项目运行中投入的资金超过了约定的注册资本的,均应该认定其已经出资到位。B,对于股东抽逃公司资产的行为,应以公司实际资产的不当减少为认定标准,股
答:否。
A, 对于股东在公司成立时出资不足,但后来已经补足出资的;项目公司的股东,虽然初始出资不足,但在其后的项目运行中投入的资金超过了约定的注册资本的,均应该认定其已经出资到位。
B, 对于股东抽逃公司资产的行为,应以公司实际资产的不当减少为认定标准,股东将其股权转让于他人或以其股权投资于其他公司的行为,对公司的资产不产生影响;即使股东没有办理股权过户手续,也不能将其对股权的处分认定为抽逃出资行为。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