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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申报规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10 17:54:30 人浏览

导读:

一、申报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二、债权申报规则1、未到期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是为到期2、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停止计息3、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

  一、申报期限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

  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二、债权申报规则

  1、未到期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是为到期

  2、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停止计息

  3、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三、不需要申报的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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