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公司知识 > 注册资本 > 新公司法注册资金

新公司法注册资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18 15:18:53 人浏览

导读:

新公司法注册资金2006年新公司法实施后,注册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新公司法第26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额新公司法第59-64条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20

新公司法注册资金
2006年新公司法实施后,注册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新公司法第26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额新公司法第59-64条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2006年新公司法颁布前,注册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

咨询服务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
投资管理咨询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
贸易类(商贸,物贸,经贸)-最低注册资本零售30万元
贸易类(商贸,物贸,经贸)- 最低注册资本批零50万元
工贸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必须是加工生产型)
实业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必须跨5个行业,2005年新规定也可50万)
企业发展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必须跨5个行业)
科技投资管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00万元
投资管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000万元
投资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000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0万元(必须5个股东以上)
2006年新公司法修改后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10万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