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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清算核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14 01:51:55 人浏览

导读:

公司的财产:1、清算开始时公司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2、清算开始后至清算终结前公司所取得的财产;3、应当由公司先使的其他财产权利。4、公司内属于他人的财产,由该财产权利人通过清算组收回。5、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由债权人以提保财产为限优先受偿,未受

  公司的财产:

  1、清算开始时公司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

  2、清算开始后至清算终结前公司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公司先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4、公司内属于他人的财产,由该财产权利人通过清算组收回。

  5、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由债权人以提保财产为限优先受偿,未受偿部分视同非担保债权。担保物价款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部分,属于清算财产。

  6、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应做的几项具体工作:

  1、编制财务清单;

  2、编制资产负债表;

  3、编制清算组对债权申报、审查确认的报告;

  4、制定清算组追偿和清收公司债权的方案;

  5、清算组召开会议,讨论通过上述文件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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