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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资本的退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0 06:42:51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风险投资是把资本投向蕴藏着失败风险的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领域,旨在促使高新技术成果尽快商品化、产业化,以取得高资本收益的一种投资过程。风险资金退出的成功与否关键取决于公司的业绩和发展前景。在本文中,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介绍风险投资的

  核心内容:风险投资是把资本投向蕴藏着失败风险的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领域,旨在促使高新技术成果尽快商品化、产业化,以取得高资本收益的一种投资过程。风险资金退出的成功与否关键取决于公司的业绩和发展前景。在本文中,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介绍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包括公开上市、买壳上市、并购、风险企业回购、寻找第二期收购和清算退出等方式,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被投资企业经营状况和外部投资环境的不同有以下六种不同的方式:

  一、公开上市(创业板、中小板、主板等)

  公开上市,指企业第一次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是风险资本最主要的、也是最理想的一种退出方式,大约有30%的创业资本的退出都采用这种方式。

  优点:股票公开发行是金融市场对公司发展业绩的一种确认;保持了公司的独立性,容易受到管理层的欢迎;通过股票上市可以让风险投资机构获得丰厚的收益;公开上市的公司可以获得证券市场上持续筹资的渠道;使公司的期权奖励较易兑现;创业者可得到丰厚的回报。

  缺点:出于保护公共投资者的目的,各国法律多规定公开上市的企业必须达到一定的条件,虽然这些条件相对主板而言要低得多,但仍有很多企业因不能达到要求而无法公开上市;上市后成为公众公司,需要定期地披露大量的内部情况,使竞争对手对其经营状况掌握较多;上市公司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报告要求,特别是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要求,而且还须向股东提供规定的信息。从而公司在报告、审计上要多花时间和增加开销;一旦业绩下滑,股民会争相抛售股票,使得股价一路下跌;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企业首次公开上市之后,不能立即售出它所持有的全部股份,必须在规定的(通常是四年)一段时间后才能逐步售出,因此,风险资本的退出并不是立即的,且当股市不振时,这种退出方式难以获得高额回报。

  二、买壳上市或借壳上市

  买壳上市与借壳上市是较高级形态的资本运营现象,对于因为不满足公开上市条件而不能直接通过公开上市方式顺利退出投资领域的风险资本,这是一种很好的退出方式。

  借壳上市是指上市公司的控股母公司(集团公司)借助已拥有的上市公司,通过资产重组将自己的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并逐步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的目的,然后风险资本再通过市场逐步退出。

  买壳上市是指非上市公司通过证券市场收购上市公司的股权,从而控制上市公司,再通过各种方式,向上市公司注入自己的资产和业务,达到间接上市的目的,然后风险资本再通过市场逐步退出。[page]

  优点:

  (1)可以绕过公开上市市场对上市企业的各种要求,间接实现上市目的:

  (2)获得新的融资渠道,通过配售新股可以低成本融资,缓解资金压力;

  (3)在买壳上市或借壳上市时由于股票二级市场的炒作,会带来巨大的收益。

  缺点:

  (1)不管是二级市场公开收购还是非流通股的有偿转让都需要上市公司大股东的配合,否则会增加收购成本与收购难度;

  (2)“壳”目标大都是一些经营困难的上市公司,在借“壳”上市后,一般不能立即发配新股,不仅如此,还要负担改良原上市公司资产的责任,负担较重。

  三、并购退出方式

  风险资本可以通过由另一家企业兼并收购风险资本所投资的企业来退出,随着对高新技术需求的增加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重要性深刻认识,这种渠道的退出方式会采用得越来越多,因为,风险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各种风险不断减少,技术、市场优势已培养出来,企业前景日趋明朗,此时,想进入这一领域的其他公司将会非常乐意用收购的办法介入。就风险投资家而言,考虑到通过公开上市方式需在一段时间以后才能完全从风险企业中退出,他们也会考虑采用更为快捷的并购方式。在我国采用此种方式退出是目前较为常见的。

  优点:程序简单,退出迅速,较容易找到买家,交易比较灵活。

  缺点:收益较公开上市要低,且风险公司一旦被一家大公司收购后就不能保持其独立性,公司管理层将会受到影响。

  四、风险企业回购

  被其他公司并购,意味着原来的风险企业将会失去独立性,公司的经营也常常会受到影响,这是公司管理层所不愿看到的,因此,将风险企业出售给其他企业有时会遇到来自风险企业管理层和员工的阻力。而采用风险企业管理层或员工进行股权回购的方式,则既可以让风险资本顺利退出,又可以避免由于风险资本退出给企业运营带来太大的影响。由于企业回购对投资双方都有一定的诱惑力,因此,这种退出方式发展很快。主要有三种退出方式:管理层收购(MBO),员工收购,卖股期权与买股期权。

  优点:可以保持公司的独立性,避免因风险资本的退出给企业运营造成大的震动;企业家可以由此获得已经壮大了的企业的所有权和控制权。

  缺点:要求管理层能够找到好的融资杠杆,为回购提供资金支持。

  五、寻找第二期收购

  通过第一期收购是出售股份的一种退出方式,它指将股权一次性转让给另一家风险投资公司,由其接手第二期收购。如果原来的风险投资公司只出售部分股权,则原有投资部分实现流动,并和新投资一起形成投资组合,如果完全转让,原始风险投资公司全部退出,但风险资本并没有从风险企业中撤出,企业不会受到撤资的冲击。[page]

  优点:风险投资公司退出灵活;转换的只是不同的风险投资者。

  缺点:可能会遭遇公司管理层的抵触。

  六、清算退出

  对于已确认项目失败的风险资本应尽早采用清算方式退回以尽可能多地收回残留资本。其操作方式分为亏损清偿和亏损注销两种。

  并不是所有投资失败的企业都会进行破产清算,申请破产并进行清算是有成本的,而且还要经过耗时长,较为复杂的法律程度,如果一个失败的投资项目没有其他的债务,或者虽有少量的其他债务,但是债权人不予追究,那么,一些风险资本家和风险企业家不会申请破产,而是会采用其他的方法来经营,并通过协商等方式决定企业残值的分配。

  优点:阻止损失进一步扩大或资金低效益运营。

  缺点:资金的收益率通常为负,据统计,这种方法一般仅仅收回原投资额的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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