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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转让申请书格式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1 19:15:34 人浏览

导读:

股份的转让在现代社会是有着相应的合同需要签订的,这个合同的签订是为了更好的保障相应的股份转让如约履行的,但是很多人都是不知道这个股份转让合同的格式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股份转让申请书格式是怎样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股份的转让在现代社会是有着相应的合同需要签订的,这个合同的签订是为了更好的保障相应的股份转让如约履行的,但是很多人都是不知道这个股份转让合同的格式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股份转让申请书格式是怎样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股份转让申请书格式是怎样

  股权转让申请报告 我公司是 年 月由 (审批机关)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合作、独资)企业。公司投资总额为 万美元,注册资本为 万美元,其中(股东)万美元占注册资本 的 %; (股东)出资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金已经全部缴清。由于 (原因)申请将 (股东)持有的%股权以 (价格)转让给 (新股东)。股权变更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不改变,股权结构变更为(股东)出资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 (股东)出资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现将相关申请材料报送审批机关,请予审核批准。 申请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二、股份转让限制规定

  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持有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公司法》又对股份转让作了如下几方面的限制: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国家股的转让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4、除法定情形外,公司不得为本公司股份的受让人,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

  5、股东在法定的“停止过户期”的时限内不得转让股份。

  根据《公司法》第140条规定,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国有企业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我国《证券法》第83条规定:“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三、股份转让方式

  (1)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不得进行上述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股份转让申请书格式是怎样的全部内容。股份转让的申请书格式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的,所以要多多注意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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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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