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微企业减免税的四个热点问题
导读:
小微企业的减免税政策是一项便民利民的举措,关于小微企业减免税的四个热点问题分别是:免征营业税的小微企业是否可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营业税的小微企业是否可以免征水利建设基金、免征营业税的小微企业是否可以免征地方教育附加和免征营业税的小微企业是否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解答。
问:免征营业税的小微企业是否可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的规定:
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问:免征营业税的小微企业是否可以免征水利建设基金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的规定:
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水利建设基金。
问:免征营业税的小微企业是否可以免征地方教育附加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的规定:
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地方教育附加。
问:免征营业税的小微企业是否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的规定:
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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