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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原则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1 04:17:44 人浏览

导读:

公司这个词来说我相信对于任何一个人都不陌生。因为它充斥着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公司设立必须想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则的。那么,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原则是什么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这些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了解与它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公司这个词来说我相信对于任何一个人都不陌生。因为它充斥着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公司设立必须想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则的。那么,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原则是什么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这些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了解与它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原则是什么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采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企业法人。在公司设立的原则上,我国《公司法》第六条规定,设立公司,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我国《公司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由此可见,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设立和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实行准则设立原则。但某些特殊行业在申请登记前,须经行业监管部门批准,如证券公司的设立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即核准设立为例外;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开募集设立,实行核准设立制度。

  二、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

  股份有限公司决策机构

  即由两个以上的董事组成的集体机构。它是公司对内执行业务、对外代表公司的常设理事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的职权主要有:代表公司对各种业务事项做出意见表示或决策,以及组织实施和执行这些决策;除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外,公司日常业务活动中的具体事项,均由董事会决定。

  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机构

  执行机构是由总经理及其助手组成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

  股份有限公司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就是指对董事会执行的业务活动实行监督的机构。它是公司的常设机构,由股东大会从股东中选任,不得由董事或经理兼任。监事会的职权主要有:列席董事会会议,监督董事会的活动,定期和随时听取董事会的报告,阻止董事会违反法律和章程的行为;随时调查公司业务和财务情况,查阅帐簿和其他文件;审核公司的结算表册和清算时的清算表册;召集股东大会;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

  三、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流程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全体股东(发起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局提交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需提交

  (1)全体股东(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3)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2、工商登记

  由董事会向工商局申请设立登记。需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其财产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发起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等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聘用的证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

  (11)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募集方式注册股份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公司设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的注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需提交批准。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是需要每一个合伙人的精心指导,因为它是所有人智慧结晶的表现和成果。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资料整理。我相信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原则是什么。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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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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