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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法领取营业执照,而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20 11:44:54 人浏览

导读:

未依法领取营业执照,而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未依法领取营业执照,而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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