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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被转让,现公司应否支付欠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20 08:07:31 人浏览

导读:

虽然公司为个人独资企业且已被转让,但仍有权要求现有公司承担债务。一方面,个人独资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经济组织,具有法律人格的相对独立性,开展经营活动时必须以企业的名义进行,且由企业独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而不是以投资者

虽然公司为个人独资企业且已被转让,但仍有权要求现有公司承担债务。一方面,个人独资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经济组织,具有法律人格的相对独立性,开展经营活动时必须以企业的名义进行,且由企业独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而不是以投资者个人的名义开展活动,由投资者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另一方面,公司被转让后,仍应承袭原来债务。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因转让或者继承致使投资人变化的,个人独资企业可向原登记机关提交转让协议书或者法定继承文件,申请变更登记。”即其已经明确转让属于企业变更登记的范畴。这种变更,只能使个人独资企业的转让,仅仅属于企业经营存续期间投资人的改变,而不是原企业的消灭、新企业的产生,也不影响企业转让前后对外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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