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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回购股东股权的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7 16:20:27 人浏览

导读:

在公司经营中,股东对于股权的享有是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为了公司能够稳定的发展,通常有些情况下,可能会涉及到公司回购股东股权的事项。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回购股东股权的程序是怎样的?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在公司经营中,股东对于股权的享有是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为了公司能够稳定的发展,通常有些情况下,可能会涉及到公司回购股东股权的事项。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回购股东股权的程序是怎样的?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股东回购请求权的定义

  股东回购请求权是指:当股东大会作出对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决议时,对该决议表明异议的股东,享有请求公司以公平的价格收买其所享有有的股权,从而退出公司的权利。我国《公司法》在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中对股东的此项权利作出了规定。

  二、有限责任公司回购股东股权的程序是怎样的

  通常而言股权回购对公司、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债权人都会产生较大影响,因此回购一般须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多数表决通过。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异议股东的股权回购权行使包括协议回购和诉讼回购。

  1、协议回购:

  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所讨论的事项如果涉及到法定事项中的任何一项以上的,在股东会通知书上就应当告知股东,如对表决结果存有异议的,可以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在股东会决议通过后六十天内异议股东同公司协议回购股权,协商成功的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由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股权,协议回购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表现,对持有股权的数量和时间不作限制,应当尊重当事人的合意。

  2、诉讼回购:

  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就股权回购与公司达不成协议的,可以直接起诉公司要求公司买回股权,根据新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回购是在协议回购失败的前提下才可以提起,协议回购是诉讼回购的前置程序。

  三、异议股东请求公司回购股权法定情形

  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的条件。在该情形下,股东要求分配利润的主张是合法的,但持有公司多数表决权的其他股东却通过股东会决议的形式阻碍了前者分配利润的合理利益的实现。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在该情形下,公司现有赖以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财产出现变化,未来的发展充满不确定性、甚至可能产生风险;尽管股东会会形成了合法的决议,但与少数表决权股东的意愿相反,改变了其在设立公司时的合理利益期待,应允许其退出公司。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公司本应解散,股东可以退出经营。持有公司多数表决权的其他股东通过股东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决定公司存续,已与公司章程定立时股东的意愿发生重大差异,应允许对此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退出公司,不能要求少数表决权股东违背自己意愿被强迫面对公司继续经营的风险。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回购股东股权的程序是怎样的内容,由此可知,股权回购对公司、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债权人都会产生较大影响,因此回购一般须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多数表决通过。如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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