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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层决议无效的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30 05:38:43 人浏览

导读:

公司高层决议包括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的决议,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的决议属于公司的意思表示,那么公司高层决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可撤销的情形又有哪些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

  公司高层决议包括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的决议,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的决议属于公司的意思表示,那么公司高层决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可撤销的情形又有哪些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相关内容。

  1、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的决议属于公司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可能存在瑕疵,包括程序上的瑕疵和内容上的瑕疵。我国法律对有瑕疵决议的效力问题做了相应的规定,这些规定也是保护公司小股东利益的重要手段。

  2、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的无效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内容上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否则,即为无效决议。

  (2)董事会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构,享有特定的职权,董事会作出的决议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董事会作出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决议,为无效决议,自始无效。

  3、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撤销

  (1)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召集程序和表决方式违法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该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即为可撤销的决议。

  (2)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则该决议自始无效,如果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则该决议可撤销。

  (3)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依法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4、股东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经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分别作出撤销该决议或者宣告该决议无效的判决后,如果此时公司已经按照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办理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的,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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