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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会的作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21 15:31:40 人浏览

导读:

哪些事项需经公司股东会通过(一)修改公司章程;(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三)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分为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则会在特殊情形时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召开

  哪些事项需经公司股东会通过

  (一)修改公司章程;

  (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三)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公司法在确认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同时,对一些特定问题的讨论等也规定了一些特别的程序,主要包括:

  (一)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这一规定较通常的1/2以上表决权通过的规定,扩大了利益保护的范围。

  (二)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三)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四)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于尚未形成会议召开方法,故应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五)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六)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七)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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