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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21 14:27:03 人浏览

导读:

股东会决议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会议于年月日在召开。本次会议由提议召开,股东会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股东。本次会议应到会股东人,实际到会股东人,占注册资本万的%股权。会议由执行董事主持,形

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会议于 日在 召开。本次会议由 提议召开,股东会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股东。本次会议应到会股东 人,实际到会股东 人,占注册资本 万的 %股权。会议由执行董事主持,形成决议如下:

一、 同意股东 将其所持本公司 %的股权(原出资额人民币 万元)转让给 。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 同意股东 将其所持本公司 %的股权(原出资额人民币 万元)转让给 。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 股东转让后公司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 %;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 %。

四、 公司于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以上事项表决结果:同意 万股,占总股数 %

不同意 万股,占总股数 %

弃权 万股,占总股数 %

原股东(签字、盖章):

二〇〇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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