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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认定原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31 14:20:11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认定原则是什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认定可以通过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的记载、出资证明、实际出资等来认定。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认定原...

  核心内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认定原则是什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认定可以通过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的记载、出资证明、实际出资等来认定。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认定原则。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构成主体:

  1、凡是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并实际履行出资义务的发起人;

  2、在公司存续期间依法继受取得股权的人;

  3、公司增资时的新股东。

  二、认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一般原则:

  1、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的记载。

  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最基本条件和最重要的法律文件,是确立公司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是公司实行内部管理和对外进行经济交往的基本法律依据,是公司成立、存续的基础性法律文件,因此,章程是认定股东资格的最重要标准。

  一般情况下,在公司章程中记载或签署的人即可取得股东资格。有限责任公司备置的股东名册记载的股东,是公司认定股东资格的依据,且具有公示的效力,因此,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享有股东资格。

  2、出资证明。

  出资证明,是公司成立后以公司名义向股东签发的出资证明书。一般情况下,合法持有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书的,即有该公司的股东资格。

  3、实际出资。

  出资是股东最基本的义务,公司的资本由股东出资构成,股东出资对公司成立、存续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人们往往特别看重对公司的出资,并把出资作为认定股东资格的重要条件。[page]

  4、工商登记机关的注册记载。

  工商机关的登记具有公示性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条例》的规定,股东的姓名或名称是公司登记的事项之一。一般来说,只要登记机关有相关姓名或名称记载的,即应确认其具有股东资格。

  《公司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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