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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破产时,清算组的职责范围?破产清算组职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10 06:52:48 人浏览

导读: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履行下列职责:(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履行下列职责: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清算组)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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