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公司动态 > 新华人寿确定中金、瑞银为主承销商

新华人寿确定中金、瑞银为主承销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16 18:02:15 人浏览

导读:

6月21日,本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得证实,新华人寿的上市承销团已最终敲定。据一位参与承销的投行人士透露,中金、瑞银被确定为主承销商,共8家投行入围最终的承销商名单之列。据透露,大戏开锣或将在9月。此前,有传闻称新华人寿已经向保监会提出上市申请,上市步骤

  6月21日,本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得证实,新华人寿的上市承销团已最终敲定。据一位参与承销的投行人士透露,中金、瑞银被确定为主承销商,共8家投行入围最终的承销商名单之列。据透露,大戏开锣或将在9月。

  此前,有传闻称新华人寿已经向保监会提出上市申请,上市步骤很可能先H后A。前述投行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公司还没有向证监会递交正式的上市申请材料,上市方案尚未敲定,需视估值水平、发行规模、时间窗口等综合因素择机决定。”

  先上H股有所倾斜

  这是上市的好时候吗?除新华人寿外,人保集团和泰康人寿的上市也进程饱受市场关注,A股市场正经历一轮新的调整,H股市场近期新上市内地股纷纷破发。作为第九家A H上市的银行,“故事性较弱”的光大银行(601818)目前H股承销进行的并不是那么顺畅。

  据一位资深投行人士测算,截止到今年底,境内金融机构在H股市场的融资需求将近600亿美元,“整个市场的资金压力非常大。”

  正常情况下,今年上市绝对不是好时机。但是,谁也不能确保明年就是好时机。

  保监会数据显示,2010年新华人寿原保险保费收入936.43亿元,在全国寿险公司中排名第三,居国内非上市寿险公司的首位。据新华披露的信息显示,2010年度新华人寿的净利润为23.3亿元,为国内非上市寿险公司中最高。

  值得注意的是,新华A股上市可能还有一些“小麻烦”,依据A股上市的相关规定,要求拟上市的公司须符合“三年内控股股东不得发生变更,高管不得重大变更”的条件。事实上,2009年汇金公司进入新华成为控股股东后,公司的高管也进行了一次“洗牌”。

  虽然新华人寿最近三年更换控股股东,但由于目前两个都是国有股东,基本上可以得到豁免。“香港则只要求一年控股股东不发生变更,条件符合了,沟通好了,只要一交材料很快就会批,可能会先上。”

  前述接近新华的人士表示,“具体A、H分别上,还是A H同时进行,最终的方案仍尚未敲定。需要综合考虑的因素很多,时间窗口、估值水平、发行规模等”。[page]

  不过,据前述参与承销的投行人士透露,在新华敲定的8家入围最终的承销商名单的投行中,中金、瑞银被确定为主承销商,其他6家参与承销的投行分别为高盛、德意志银行、汇丰、摩根大通、美银美林和法国巴黎银行。

  “几乎都是外资投行,这种承销团的组合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新华对H股上市的倾斜。”一港股保险业分析师对记者表示,“相对而言,从已A H上市的三家保险公司目前的估值水平来看,港股市场保险股的溢价明显高于内地市场,这主要是投资环境的差异所致。如果A H股同时上的话,同股同价,新华会更愿意在H股上。”

  “对于新华目前的第三大股东苏黎世来说,H股上市的诉求则更强烈。”前述投行人士坦言,“此前苏黎世出售5%的新华股权从第二大股东退到第三,不无此方面的考量。”因为退居老三,对于日后解禁套现更为便利。

  亟待补充未来资本金缺口

  “虽然目前新华还没有正式向监管机构递交上市申请,但也只是时间的问题,如果一切进展顺利的话,9月份将有可能完成上市的。”上述投行人士说。

  “新华上市准备已经有两年,自汇金进入新华时就按照上市的要求进行改制和后台建设,包括风险控制、治理结构等。”前述接近新华的人士表示,“通过两年时间,对股东结构进行了清理,经过四轮股权转让和变更,目前新华的股东结构已经基本定下来了,等待最后的上市。”

  保险公司申请上市的,要先向保监会发改部上报三份文件,其中一个核心文件是“关于申请上市的发行方案”,保监会批准后会批复一个同意文件。

  上述投行人士指出,“如果最快能在9月上市,说明新华已经拿到保监会的批准,也经过了证监局的辅导期,只剩下向证监会上交申报材料了。”

  值得注意的是,依照惯例,公司上市会成立一个“上市办”专门负责上市项目,据前述接近新华的人士透露,新华并没有所谓的“上市办”,而是叫“缓解偿付能力小组”。顾名思义,“上市对于新华人寿而言,最直接的目的就是尽快解决公司的偿付能力问题。”[page]

  事实上,自2007年“关国亮内部控制人事件”后,新华人寿一度内外交困,偿付能力长期未达到监管要求。2007年5月,保险保障基金接手新华人寿部分股权,以38.815%的持股比例成为新华人寿第一大股东。2009年,汇金公司以每股8.71元、总计40亿元的价格接手保险保障基金持有的全部新华人寿股权。

  虽然“重获新生”,但偿付能力不足一直是新华人寿上市的障碍,根据新华人寿披露的信息显示,2009年底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只有36.19%,远远低于保监会的监管要求。

  为了提高偿付能力,新华保险于2010年底向股东定向增发募集资金140亿元用于补充资本金,增资完成后,其总资本金达到152亿元。今年3月30日,保监会下发《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新华人寿注册资本变更为26亿元人民币。

  据新华人寿的披露,假设于2010年12月31日前将增资款项认定为实际资本,新华人寿2010年底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46.24%。“140亿的增资计划获得保监会的批准,很多受限制的业务可以开展了,尤其是资产管理的新业务。”一位新华人寿业务部门人士称。

  该人士指出,146%也只是达到监管充足I类公司标准,尚未达到充足II类,依然制约了新华人寿的一些新业务的开展。“随着新华人寿业务的快速发展,资本的需求在不断扩大,新华需要尽快上市融资来补充未来的资本金缺口,提高偿付能力水平。”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