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无形资产出资创办企业作价入股
导读:
“无形资产”在中国有其特殊的含义。因为在中国注册公司必须有项目”,那么情况就更复杂了。
另一方面,绝大部分以技术背景创业的创业者都把自己的技术看得很值钱,没有与见到创业的艰辛和产品商业化的困难,可行性报告的结论都是投资很快就能获得高额利润,而且因为能够很快盈利所以也不需要第二期投资。这样一开始就要求以“无形资产”占有很高的股份比例必然不容易获得“投资人”的认同,这样以“业绩”说话才能令出资方和出技术方达成共识。为了解决这个难题,下面给出的几种以智力或无形资产入股的合作方式:
一、设定目标法:
1、.根据目标确定赠与股份比例,先定一个三年计划,设定第一年的目标为_A_,第二年的目标为_B_,第三年的目标为_C_。
2、第一年达到A,赠与b%股份;达到A*150%,赠与a+%股份;
3、第二年达到B,再赠与b%股份;达到B*150%,再赠与b+%股份;
4、第三年达到C,再赠与c%股份;达到C*150%,再赠与c+%股份;
二、名义共同出资法:
1、预先设定一个股份比例,假设是共同出资成立一个事业部(分公司),出钱方名义出资A,出智力方名义出资B,则股份比例为A:B。
2、双方商定利润分红的百分比,出智力方的分红优先偿付出钱方的垫资;如果合作企业不能盈利,无法偿付出钱方的垫资,大家决定清盘,则所有剩余资产优先偿付出钱方的投资款。
三、作价入股法:
1、如果甲方原来就有一个企业,邀乙方合作提供技术产品共同发展,甲方以原有企业资产入股,合作后的收入按商定比例分配作价入股。
5、举例来说,原企业资产价值100万元,甲乙双方商订新增加值按3:1分配,三年后结算确定最后股份比例;若三年后企业资产价值达到500万元,其中新增加的400万元按3:1分配,相当于甲方出资100+300=400万元,乙方出资100万元,这时确定甲方占80%的股份,乙方占20%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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