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公司动态 > .法.制.晚.报七 匹 狼:大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质押

.法.制.晚.报七 匹 狼:大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质押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16 03:02:20 人浏览

导读:

七匹狼接大股东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通知,七匹狼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1500万股流通股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支行,为其向该银行申请的一年期授信额度人民币4.5亿元提供担保,质押期限到贷款到期日为止。上述质押已于2009年12月1日办理质押手续。截至本公告

  七 匹 狼接大股东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通知,七匹狼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1500万股流通股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支行,为其向该银行申请的一年期授信额度人民币4.5亿元提供担保,质押期限到贷款到期日为止。上述质押已于2009年12月1日办理质押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七匹狼集团共计将其持有的公司6510万股股票质押给银行,占公司总股本的23.01%。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