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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质押解除以及重新质押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16 02:55:35 人浏览

导读:

2009年12月3日,精功科技接到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通知,精功集团原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县支行的公司28,635,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89%)因质押期限已到,精功集团于2009年12月2日办理了股份质押解除手续。同日,精功集团又将其持有的前述公司

  2009年12月3日,精功科技接到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通知,精功集团原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县支行的公司28,635,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89%)因质押期限已到,精功集团于2009年12月2日办理了股份质押解除手续。同日,精功集团又将其持有的前述公司股份28,6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9%)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县支行,并已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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