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精华考点系列:公司法总结
导读:
一、公司法的基本理论
1、法人财产权
2、对外投资
3、对外担保
4、对外借款
5、股东权利的分类(2009年新增)
6、股东权利的内容(2009年新增)
二、公司的登记管理
1、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2、变更登记
三、有限责任公司
1、股权出资(2009年新增)
2、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该手续一般应当在6个月内办理完毕。(2009年新增)
3、公司登记的事项可以对抗第三人,未经登记的事项,不得对抗第三人。(2009年新增)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5、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6、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7、异议股权的回购请求权
四、股份有限公司
1、股东大会的职权(2009年新增)
2、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
五、股票转让的限制
六、公司财务、会计
七、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八、解散和清算
九、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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