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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精华考点系列:公司法总结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16 00:29:15 人浏览

导读:

一、公司法的基本理论1、法人财产权2、对外投资3、对外担保4、对外借款5、股东权利的分类(2009年新增)6、股东权利的内容(2009年新增)二、公司的登记管理1、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2、变更登记三、有限责任公司

  一、公司法的基本理论

  1、法人财产权

  2、对外投资

  3、对外担保

  4、对外借款

  5、股东权利的分类(2009年新增)

  6、股东权利的内容(2009年新增)

  二、公司的登记管理

  1、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2、变更登记

  三、有限责任公司

  1、股权出资(2009年新增)

  2、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该手续一般应当在6个月内办理完毕。(2009年新增)

  3、公司登记的事项可以对抗第三人,未经登记的事项,不得对抗第三人。(2009年新增)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5、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6、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7、异议股权的回购请求权

  四、股份有限公司

  1、股东大会的职权(2009年新增)

  2、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

  五、股票转让的限制

  六、公司财务、会计

  七、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八、解散和清算

  九、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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