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110条:董事长的设置
导读:
核心内容:董事会作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必备且常设的集体行使公司经营决策权的机构,采取会议体制,有必要设置董事长,在董事会内部负责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主持等程序事务,协调董事会成员之间的关系,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解读公司法第110条的规定,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法条原文: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二、法条解读:
本条是关于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设置、选举及其职权的规定。
董事会作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必备且常设的集体行使公司经营决策权的机构,采取会议体制,有必要设置董事长,在董事会内部负责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主持等程序事务,协调董事会成员之间的关系,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副董事长均为董事,在董事会内部仅享有召集、主持董事会等事务性特权,应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的职权包括:按照本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保障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保障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效果。副董事长的职责是协助董事长工作,即辅助、配合董事长的日常工作。当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履行其职务。同时,针对实践中出现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因各种原因都不履行召集董事会会议的职责,公司董事会会议无法召开,公司陷入僵局的情况,这次修改公司法增加了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董事长职务的规定。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据国外媒体报道,谷歌董事长埃里克·施密特将于9月出席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下属的反垄断委员会召开的听证会,并进行作证。上个月,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展开了一项针对谷歌互联
本报讯(记者陈良军通讯员穗仁宣)广州创兴集团董事长吴会东昨日被恢复执行市人大代表职务。现年38岁的吴会东去年5月31日因涉嫌挪用资金被暂停人大代表职务。去年5月
分包公司需要有分包资质。建筑工程是特殊行业,承包人需要在其资质范围内进行承包,在合法的情况下,承包人可以把部分工程分包给第三方,分包公司同样应当具有相应的分包资
代扣代缴社保会计分录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支付工资时代扣社保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或现金;公司代职工缴纳社保时: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社保;贷:
面对处罚而审计单位拒不执行会受到的处罚为予以扣缴或者采取其他处理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