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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合同公证和见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07 04:16:21 人浏览

导读:

按照深圳市工商物价管理局的规定,办理转让股权的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名、盖公章)及工商信息查询单;一、《转让企业股东会决议》受让方受让方是个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盖被转让企业公章)(核对原...

  按照深圳市工商物价管理局的规定,办理转让股权的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名、盖公章)及工商信息查询单;

  一、《转让企业股东会决议》

  受让方受让方是个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盖被转让企业公章)(核对原件)。

  受让方是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核对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法人证明书;关于受让股权的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名、盖公章)及工商信息查询单;

  二、《受让企业股东会决议》注意事项:

  1、如转让方或受让方是境外法人或者自然人,应提供当地律师楼公证文书并经我驻外使馆认证文件。认证文件内容

  含公司登记注册资料、董事会决议、董事身份证明、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等。

  2、如转让方、受让方为单位,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签字,需在《股权转让协议书》上签字、盖公章,并提交法人身

  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明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核原件。

  3、如转让方、受让方为自然人不能到场签字,委托他人来办理签字的,需提交经我国公证机关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上需明确写清楚是委托签字)。

  4、同时提醒各位,如需凭境内代理人公证书和海外公证文件来我所办理见证业务的,必须提交公证文件原件以供我

  所存档。原件在本所存档后,恕不外借、复印。(提醒各位应至少置备三份以上公证书原件)

  三、办理见证业务的工作流程

  1、双方当事人备齐办理见证所需要的材料后,填写企业股权转让见证申请书,由本所见证部门的专职见证人员负责

  审核,并在一天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2、对符合见证条件的,及时作出受理决定,双方当事人在见证人员监督下签署转让协议。

  3、当事人缴纳见证费用后到见证人员处领取材料接受单,并按照接受单上的时间领取见证书。

  四、办理见证业务的收费标准

  合同标的额收费公式

  50万(含50万)以下的部分标的额x 0.0024(不低于200元)

  50 万01元-5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 50万)x 0.002+1200 500万01元-10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 500万)x 0.0016+10200 1000万01元-20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 1000万)x 0.0012+18200 2000万01元-50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 2000万)x 0.0008+30200 5000万01元-1亿元的部分(标的额– 5000万)x 0.0004+54200 1亿元以上的部分(标的额– 1亿)x 0.00008+74200

  注:50万01元=500001元,以此类推。

  例:合同标的额600万

  见证费=(600万-500万)x 0.0016+10200=100万x 0.0016+10200=1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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