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公司知识 > 股权转让 > 未实际缴纳的认缴部分的股权能否出质?

未实际缴纳的认缴部分的股权能否出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22 21:26:31 人浏览

导读:

未实际缴纳的认缴部分的股权能否出质?未实际缴纳的认缴部分的股权是指根据《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出资期限尚未届满,属于认缴而非实缴到位的股权。有意见认为,股权作为一种私权利,在不违反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是否具有价值及可否用于出质,应当由质权人自行

  未实际缴纳的认缴部分的股权能否出质?

  未实际缴纳的认缴部分的股权是指根据《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出资期限尚未届满,属于认缴而非实缴到位的股权。

  有意见认为,股权作为一种私权利,在不违反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是否具有价值及可否用于出质,应当由质权人自行判断和决定,而不是登记机关应当考量的问题,而且认缴未实缴的股权未必不具备价值,在特殊情况下价值有可能很高(如认缴的高成长性公司股权)。

  但是,未实际缴付出资的股权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其合法性基础与股东按期缴纳出资行为密切相关。股东未按期缴纳出资的,还需要进行行政处罚,将影响债务的清偿和质权的实现。如《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就明确投资者不得质押未缴付出资部分的股权。

  因此,从保护质权人利益的角度考虑,未实际缴纳的认缴部分的股权不适宜用于出质。

【延伸阅读】

公司法

注册资本

公司章程

公司设立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