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的于何时生效?
导读:
股权转让协议经公证才生效吗?
我是一个民营公司的技术人员,2000年公司成立时就在公司任职。2006年10月,公司80%的大股东张某同意把其股权20%以1万元价格转让与我,我提出去******办理公证,但大股东张某觉得要公证费用太高,只由转让人张某签字、受让人我签字、盖公司公章。我不知该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与张某签完协议后是否即具有该公司的股东身份?
解答:
根据《公司法》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属于一项民事法律行为,只要双方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且按照该公司章程的规定征求了其他股东是否购买的意见,其他股东放弃了优先购买权情况下,您与张某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不需要公证。公证不是股权转让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
公证是由第三方即进一步证明该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是第三方对于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证明,该证明不影响民事法律行为本身的有效或无效。依据规定股权转让合同是否办理公证,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在双方未明确约定将公证作为股权转让协议生效的条件时,股权转让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法人股之间股权转让需要盖公章)。
股权转让属于转移民事权利的行为,即由张某名转移至您名下,股权在谁名下,以工商局登记和股东名册准。您在与张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需要到公司注册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同时将您的姓名等信息记入股东内部的股东名册,只有将您记入股东名册且工商局办理完变更后,您才具有该公司的股东身份。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分包公司需要有分包资质。建筑工程是特殊行业,承包人需要在其资质范围内进行承包,在合法的情况下,承包人可以把部分工程分包给第三方,分包公司同样应当具有相应的分包资
代扣代缴社保会计分录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支付工资时代扣社保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或现金;公司代职工缴纳社保时: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社保;贷:
面对处罚而审计单位拒不执行会受到的处罚为予以扣缴或者采取其他处理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