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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的流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5 03:08:43 人浏览

导读:

生活中我们随处可见个体工商户的存在,为了对个人工商户进行规范和管理。我国对于个体工商户的成立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其中办理税务登记就是成立之后需要做的,那么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的流程有哪些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生活中我们随处可见个体工商户的存在,为了对个人工商户进行规范和管理。我国对于个体工商户的成立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其中办理税务登记就是成立之后需要做的,那么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的流程有哪些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的流程

  1、上报相关资料到分管税务所;

  2、填写税务登记表(采集卡),填好后加盖公章;

  3、税务专员核实企业上报资料,核定税款征收方式(定额税或比率税),如果是定额税核定税金;(一般需要几天,税务专员会电话通知你的);

  4、与纳税人沟通,征求意见;(有意见可以反映,没意见走下面程序);

  5、批准税务登记,如果已经开业一个月以上(以营业执照日期为准),先补交税款,然后下发税务登记证。

  6、到税务指定银行开个存折,并将存折复印件交税务,作为今后扣税的账户。

  二、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所需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银行账户证明;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三、个体工商户为什么要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

  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等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应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四)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五)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六)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其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均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纳税义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目前我国的一项重要的财政收入就是税收,因此每个纳税人都应该积极的履行自己的纳税义务。对于偷税漏税的行为,我国法律也进行了相关的惩罚措施,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犯罪。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的流程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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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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