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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8 20:16:52 人浏览

导读:

公司的撤销对于上市公司来说非常的重要,熟悉其运作也是公司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对于公司撤销是否变更登记,必须要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在变更登记时的注意事项也是要注意的,具体来看下面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公司注销登记的情形有哪些的详细内容吧。

  公司的撤销对于上市公司来说非常的重要,熟悉其运作也是公司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对于公司撤销是否变更登记,必须要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在变更登记时的注意事项也是要注意的,具体来看下面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公司注销登记的情形有哪些的详细内容吧。

  一、公司注销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一)注销登记的对象和时间 纳税人发生破产、解散、撤销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终止履行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税务登记书面申请报告;未办理工商登记的应当自有权机关批准或者宣布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税务登记书面申请报告。

  纳税人因变动经营地点、住所而涉及改变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工商登记前,或者在经营地点、住所变动之前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同时纳税人应当自迁达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或者在迁达地成为纳税人之日起十五日内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其程序和手续比照开业登记办理。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税务登记书面申报报告。

  (二)注销登记的要求 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缴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注册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未使用的发票、发票领购簿、发票专用章以及税收缴款书和国家税务机关核发的其他证件

  变更登记的另一种情况

  一)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尔后必须办理税务变更登记。(《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二)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尔后必须办理税务注销登记。(《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三)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尔后必须办理税务开业登记。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办理注销登记注意事项

  纳税人办理变更登记时,应当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领取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按照表式内容逐项如实填写,加盖企业或业主印章后,于领取变更税务登记表之日起十日内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核准后,报有权国家税务机关批准予以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领取填发的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证件,并按规定缴付工本管理费。

  三、撤销登记产生的条件

  撤销登记包括三种形式:

  一是撤销公司设立登记,公司登记自始无效;

  二是撤销公司变更登记,公司恢复该次变更登记前的登记状态;

  三是撤销注销登记,公司恢复注销前的登记状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登记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登记:

  一是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

  二是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三是超越决定职权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四是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五是依法可以撤销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其他情形。

  依照上述情况撤销登记,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应当责令改正或者予以纠正。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公司注销登记的情形有哪些全部,看完本文你是否都了解关于公司注销登记的相关知识呢?公司的撤销登记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必须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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