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内控机制建设专项服务
导读:
关于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运行维护之
项目建议书
随着经济全球化、信息化和市场化的进一步发展,对信息的保护与争夺已成为世界经济领域的一场无硝烟的战争。根据调查报告显示,名列《财富》1000大公司每年因商业秘密泄露的损失已高达500亿美元,每家平均每年发生2.45次损失超过50万美元的失窃案件,而我国近年也屡屡出现重大泄密与被窃事件,例如深圳华为员工窃密案(致使华为损失 1.8 亿元)、凯恩集团泄露技术秘密案(致使企业损失 470 万)、西安重型机械研究所被窃密案(造成经济损失 1782 万元)、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设计图纸被离职员工窃取案(造成逾 3000 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
为此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组织专业律师团队,在通过对大量案例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为客户服务的丰富实践经验,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推出本项“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运行维护”专项法律服务,旨在通过专业律师团队的优质法律服务,协助企业建立、完善自身的保密制度、实行行之有效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使企业在同行业中始终保持优势竞争地位。
一、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服务方案
本专项法律服务共分五个阶段,根据企业的自身特点,定身量作,稳步推进,逐步实施。
第一阶段 尽职调查,拟订方案
(一)服务内容
1.1资料收集;
1.2客户访谈与问卷调查;
1.3商业秘密保护诊断与建议报告;
1.4拟订商业秘密保护方案。
(二)实施目标
通过摸底调查,对阁下的信息进行分析,发现阁下在商业秘密保护上所存在的具体问题,结合阁下的实际情况拟订出符合阁下自身发展需要的商业秘密保护方案。
第二阶段 开展培训,提高认识
(一)服务内容
1.1针对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内容
1.1.1商业秘密及商业秘密保护概述;
1.1.2竞业禁止概述;
1.1.3商业秘密的预防性保护(包括商业秘密保护的制度建设、保密措施及相关的人力资源管理);
1.1.4商业秘密的制裁性保护(包括商业秘密案件的诉讼技巧);
1.1.5《保密协议》与《竞业禁止协议》的签订技巧。
1.2针对全体员工的培训内容
1.1介绍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性;
1.2介绍企业商业秘密的有关法律法规;
1.3运用人力资源的管理方法谈员工对企业的忠诚义务;
1.4员工保护商业秘密的措施和方法;
1.5员工侵犯公司商业秘密的严重后果;
1.6可以根据公司需要,讲解公司的有关商业秘密保护规章制度。
(二)实施目标
通过培训增强全体员工的保密意识,使员工了解有关商业秘密保护意义及违反商业秘密保护的后果,让管理层掌握了解商业秘密保护的技巧和方法。
第三阶段 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一)服务内容
1.1建立和完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包括各种制度细则);
1.2建立和完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保密制度;
1.3建立和完善企业商业秘密监督使用制度;
1.4起草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相配套的法律文件及管理文件。
(二)实施目标
通过建立各种规章制度,使企业内部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保障企业商业秘密的安全,确保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纳入正常轨道。
第四阶段 签订协议,动态管理
(一)服务内容
1.1为企业起草《保密协议》并协助签订;
1.2为企业起草《竞业禁止协议》并协助签订;
1.3为企业起草《劳动合同》有关商业秘密保护的条款并协助签订;
1.4为企业起草对外交流、合作过程中所涉及的《保密协议》或保密条款;
1.5提供相应法律咨询。
(二)实施目标
通过签署各种相关商业秘密保护之协议及条款,将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行为规范化,全方位地建立了商业秘密保护措施,最大限度的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
第五阶段 后续服务
5.1 为企业提供商业秘密保护提供常年法律咨询。
5.2 定期向企业提供国家及本地最新发布的有关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法。
5.3指导企业提高收集证据技巧,指导企业运用规章制度进行科学管理,避免﹑减少处理违纪员工而发生争议应当承担的举证风险。
5.4根据企业的需要,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
5.5 就企业在日常业务运营中的相关商业秘密保护纠纷事项,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出具律师函,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5.6应企业要求,起草并以企业名义在公共媒介公布有关商业秘密保护的律师声明﹑公告。
5.7企业商业秘密被侵犯,律师将立即采取司法救济措施,追究侵权人的相关法律责任,包括行政﹑民事﹑刑事责任。
5.8 根据纠纷发生的原因,为企业修正商业秘密保护措施。
5.9每年定期对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稽核。
二﹑服务方式
2.1 本所指派张斌、刘子平等律师专门成立工作小组按约定为企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2 在后续维护期间本所律师每月与企业联系,全面了解企业现状,以便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服务。
2.3 在后续维护期间企业可随时与律师联系,咨询法律方面问题。
2.4 律师可通过面谈﹑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开展工作。
2.5 如企业有特殊要求,双方可协商确定。
三﹑企业需配合的工作
3.1指定一名企业领导和一至两名工作人员与律师配合工作。
3.2向律师提供所需的所有文件资料。
四﹑收费标准
4.1 建立整套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内部控制制度及维护机制的专项法律服务费标准按本所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4.2 每年后续维护费按本所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本所指派理论知识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本所其他律师将全力配合,以提高法律服务的专业化程度,可以有效地解决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长期专业磨练,定能满足您的需要。卓建律师团队愿伴您成长。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二○○七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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