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改制重组 > 企业重组 > 国外企业破产后如何安置员工

国外企业破产后如何安置员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6 18:37:13 人浏览

导读:

在我国相关法律我们可以知道,国内企业破产后是需要对员工进行一系列的经济补偿的,那么如果在国外一些上班的员工来说,国外企业破产后具体该如何进行安置员工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国外企业破产后如何安置员工问题的解答,我们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在我国相关法律我们可以知道,国内企业破产后是需要对员工进行一系列的经济补偿的,那么如果在国外一些上班的员工来说,国外企业破产后具体该如何进行安置员工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国外企业破产后如何安置员工问题的解答,我们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一、国外企业破产后如何安置员工

  公司破产清算的,要制订职工安置预案,安置预案经法院批准后,按安置预案的约定对员工进行安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职工安置预案内容不合法时法院的处理

  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虽然提交了职工安置预案,但是该预案的内容不合法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的方式也有两种:

  一种方式是法院不予受理。法院不予受理的原因在于债务人提交的职工安置预案内容不合法,这说明法院在受理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提交的各种材料包括职工安置预案进行了实质审查。但法院在案件未进入审理阶段就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和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的做法违背了人民法院的工作原则:受理时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和材料仅为形式审查,进入审理阶段才可以进行实质审查。故,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不得因债务人提交的职工安置预案内容不合法而拒绝受理,由此得出第二种方式。

  第二种方式是法院受理该破产申请。这表明法院在受理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案件时,对债务人提交的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债务人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等材料进行的仅为形式审查,此时只需存在债务人提交的职工安置预案即可,至于该预案内容是否合法,需等到进入审理阶段再予以审查。

  三、企业申请破产员工如何安置

  公司破产后,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在清偿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剩余的财产清偿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待遇,经济补偿等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国外企业破产后如何安置员工问题的详细解答,在我国公司宣布破产后要进行相关的费用清算,并且对于一些破产费用和共同债务是需要进行偿还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