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利好还是利空
导读:
很多公司规模开始扩大想成立新的公司时,不知道到底要成立子公司还是分公司,这两者还是有很大的区别,子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公司名称等,那么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利好还是利空?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全资子公司是指只有一个法人股东的公司。全资子公司是在中国存在的一种特殊情况,是中国在改革开放当中出现的一种特殊情况。全资子公司作为一个独资的子公司,实际上是“一人公司”,
容许设立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B公司只有A公司一个股东,即A公司拥有B公司100%的股权,则B公司是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对于全资子公司,《公司法》有特别规定:
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2、股东为自然人的不能投资设立新的全资子公司。
3、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4、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全资子公司制和内部公司制的区别:
全资子公司制正好与内部公司制相反;全资子公司的法律地位,是独立的法人,但却只有事业部制的权限。全资子公司的考核方式是利润中心责任制,所以全资子公司制实际上是一种事业部制。
全资子公司注册流程:
1、符合法律规定的子公司章程;
2、子公司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只是由母公司控股;
4、子公司拟任的高管、董事长等人员的任职资格证明文件;
5、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署的申请报告。
全资子公司是指只有一个法人股东的公司。它是完全由唯一一家母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子公司。母公司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设立全资子公司:第一种是,从头开始成立一家新公司并修建全新的生产设备(例如工厂、办公室和机器设备等);第二种是,收购一家现有的公司并将其设备纳为己用。究竟是以收购还是新建的方式成立一家国际子公司,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母公司计划进行的经营活动。
全资子公司在市场经济中占据重要的地位,但是在具体的操作中需要自己了解有关的规定,这样就可以进行权益的维护,但是有关的法律规定会有一定的理论上的差入,在问题的解决中时常会出现漏洞,所以自己可以求助于有关部门的帮助。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利好还是利空的相关内容,按照法律的规定,普通公司是可以成立子公司的,但成立子公司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注册子公司要具备公司名称、地址等条件,子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职责。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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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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