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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公司设立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0 14:19:21 人浏览

导读:

很多公司在发展到一定的程度时,都想要扩展公司的规模,还有发行股票,股份制公司是指通过发行和认购股票筹措资本而建立的公司,利于强化公司经营管理职能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那么股份制公司设立条件?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很多公司在发展到一定的程度时,都想要扩展公司的规模,还有发行股票,股份制公司是指通过发行和认购股票筹措资本而建立的公司,利于强化公司经营管理职能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那么股份制公司设立条件?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股份制公司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公司法》第78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根据此一特征,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是一人公司,其股东至少为2人。但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不能超过200人。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3、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有哪些

  1、股权表现形式差异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股东人数限制

  《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3、设立方式及流程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募集。

  《公司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

  4、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程度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董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就可以不设

  《公司法》第四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5、股权转让方面,股份有限公司有更多限制: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三、注册公司的步骤

  1. 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这一步的手续费是30元。

  2. 公司地址: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

  3.编写“公司章程”: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刻私章: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个私章,给他们讲刻法人私章(方形的)。

  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

  6.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所有股东带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钱到银行,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你要告诉银行是开验资户。开立好公司帐户后,各个股东按自己出资额向公司帐户中存入相应的钱。银行会发给每个股东缴款单、并在询征函上盖银行的章。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股份制公司设立条件的相关内容,按照法律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还要到工商局登记设立公司的工商信息,制作公司章程等,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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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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