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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分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6 13:54:59 人浏览

导读:

很多公司规模开始扩大想成立新的公司时,不知道到底要成立子公司还是分公司,这两者还是有很大的区别,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等,那么开分公司需要什么手续?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很多公司规模开始扩大想成立新的公司时,不知道到底要成立子公司还是分公司,这两者还是有很大的区别,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等,那么开分公司需要什么手续?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开分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1、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总公司的营业执照等材料;

  3、由登记机关进行审核;

  4、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二、分公司的特征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2)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5)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三、分公司能否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开分公司需要什么手续的相关内容,按照法律的规定,开分公司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给工商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如果不符合登记标准,则不予以登记设立。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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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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