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么
导读:
很多时候,公司如果要决定一些重要事项,是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的,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那么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公司法》第101条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第102条规定: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董事长身为法定代表人,既是董事会的召集人,又是股东大会的主持人,虽然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应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但董事长可以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名义去具体执行董事会的决议。
《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
xxxxxxxx有限公司
会议主持人:
出席会议股东:×××、×××。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限公司于年月日以(书面等)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股东在年月日(地点)召开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人,代表公司股东%的表决权;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人,代表公司股东%的表决权。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通过,弃权或反对的占股东表决权的%,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公司注销。
2、同意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为:×××……,××为清算组组长。
3、同意将上述决定登报公告公司注销情况及告知公司债权债务人。
股东:(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章章)
年月日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么”全部内容。董事长可以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名义去具体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某市侨兴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损,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的1/4,公司董事长李某决定在1998年4月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如何解决公司面临的困境。
上海国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USIIIHOLDINGSLIMITED提请召开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因上海国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
分包公司需要有分包资质。建筑工程是特殊行业,承包人需要在其资质范围内进行承包,在合法的情况下,承包人可以把部分工程分包给第三方,分包公司同样应当具有相应的分包资
代扣代缴社保会计分录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支付工资时代扣社保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或现金;公司代职工缴纳社保时: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社保;贷:
面对处罚而审计单位拒不执行会受到的处罚为予以扣缴或者采取其他处理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