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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股东怎么组成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4 11:46:48 人浏览

导读:

按照规定,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或向公司出资者,如果公司没有股东的话,也就没有公司了,公司想要成立需要有股东,那么公司的股东怎么组成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按照规定,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或向公司出资者,如果公司没有股东的话,也就没有公司了,公司想要成立需要有股东,那么公司的股东怎么组成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一、公司的股东怎么组成的

  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

  股东是公司存在的基础,是公司的核心要素;没有股东,就不可能有公司。从一般意义上说,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或向公司出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编号等事项。《公司法》同时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应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据此,非依上述规定办理过户手续者,其转让对公司不发生法律效力。由此可见,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为向公司出资,并且其名字登记在公司股东名册者。

  至于股份有限公司,我国《公司法》既允许发行记名股票,也允许发行无记名股票;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并规定了记名股票的转让,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据此应理解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记名股票的持有人即为公司股东,而无记名股票的持有人则同时须将其姓名或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方为公司股东。

  二、公司股东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出资填补义务;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在公司设立时,如果某股东不是以货币出资,而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进行评估作价后如其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中评定的价额,则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差额,其他股东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5、追加出资义务;追加出资,就是股东除了按照各自认缴额出资以外,股东会还可以作出决议,要求股东超过其出资金额再次缴款。追加出资义务在公司章程中属于任意记载事项,即《公司法》并不列举其内容,但一经记载,就应发生效力。

  6、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7、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三、公司股东退股如何清算

  股东出资后不得撤资,如果股东想退出,须通过股权转让、公司减资或者公司清算加以实现。

  就股权转让而言,一是其他股东收购该股东的股权,二是该股东将所持公司的股权转让给第三人。股权转让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就公司减资而言,股东会做出减资决议,该股东减资从而退出公司。

  就公司清算而言,股东会做出解散清算的决议,公司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后,公司还有剩余财产的,则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公司予以注销。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公司的股东怎么组成的”全部内容。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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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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