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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承诺书怎么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3 11:50:21 人浏览

导读:

对于一些公司来讲,在施工的过程中要了解一下具体的安全程序,尤其是维护建筑市场的程序,对于员工来讲一般是需要签订公司安全承诺书,保护好自己的个人利益。那么公司安全承诺书怎么写?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具体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对于一些公司来讲,在施工的过程中要了解一下具体的安全程序,尤其是维护建筑市场的程序,对于员工来讲一般是需要签订公司安全承诺书,保护好自己的个人利益。那么公司安全承诺书怎么写?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具体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公司安全承诺书怎么写

  我公司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廉洁、高效、优质、安全。

  (二)严格遵守《苏州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及相关政府采购失信惩戒办法(试行)》。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诚实守信,严于律己,坚决杜绝严重不良行为。

  (三)如违反规定,在工程建设活动中有严重不良行为的,自愿按《苏州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及相关政府采购失信惩戒办法(试行)》接受相应的惩戒处理。

  承诺人单位名称(法人公章): 承诺人单位地址: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二、公司安全事故责任划分是怎么样的

  事故责任主体即事故责任者,是指未履行法定义务、实施了相关违法行为、对事故发生和事故报告、救援、调查处理负有责任并应受法律制裁的社会组织和个人。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应受责任追究的事故责任主体主要有3种:

  (一)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依法应当履行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义务;因其违法造成事故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发生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负有报告、救援和接受调查的义务。据此,生产经营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应当作为独立的责任主体承担法律责任。

  (二)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不仅要追究事故发生单位的责任,还要对其有关人员实行责任追究。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包括负有责任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对生产经营活动负全面领导责任、有主要决策指挥权的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包括负有直接领导、管理责任的有关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包括负有直接责任的从业人员和其他人员。

  (三)有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实施违法行为,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责任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包括负有责任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包括负有责任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的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

  三、什么是安全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

  实践证明,凡是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企业,各级领导重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切实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在认真负责地组织生产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工伤事故和职业性疾病就会减少。反之,就会职责不清,相互推诿,而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无人负责,无法进行,工伤事故与职业病就会不断发生。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公司安全承诺书怎么写的相关介绍,对于公司安全承诺要了解一下具体的流程,尤其是注意一下事故的发生情况,做好安全施工准备。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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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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