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公司运作 > 产品责任 > 生产者产品责任是怎样

生产者产品责任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4-30 18:09:39 人浏览

导读:

生产商品就是需要注意相应的产品质量的,除了产品质量之外相应的生产者根据生产商品的不同就是有着不同的产品责任的,违反这个责任就是要接受处罚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生产者产品责任是怎样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生产商品就是需要注意相应的产品质量的,除了产品质量之外相应的生产者根据生产商品的不同就是有着不同的产品责任的,违反这个责任就是要接受处罚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生产者产品责任是怎样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生产者产品责任是怎样

  我国《产品质量法》第29条对生产者承担产品责任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

  这条规定包含了四层含义:一是规定了生产者承担产品责任的条件及确立的归责原则;二是明确了侵权损害的范围;三是规定了生产者免除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条件;四是明确生产者对其免责负有举证责任。据此得出:

  (1)生产者对产品缺陷造成的损害承担严格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了用户、消费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是一种对生产者实行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的表述,与国外产品责任法的规定原则是完全一致的。

生产者产品责任是怎样

  二、产品责任构成要件

  (1)生产或销售了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产品。即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或产品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这里所说的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初级农产品等不包括在内;这里所说的产品缺陷包括设计缺陷、制造缺陷和警示说明缺陷。

  (2)不合格产品造成了他人财产、人身损害。这里所指的他人财产,不仅是指缺陷产品以外的财产,至于缺陷产品自身的损害,购买者也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要求销售者承担侵权责任。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者,可以是购买者、消费者,也可以是购买者、消费者之外的第三人。

  (3)产品缺陷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间存在因果关系。确认该种因果关系,一般应由受害人举证,受害人举证的事项为缺陷产品被使用或被消费、使用或者消费缺陷产品导致了损害的发生,但是对于高科技产品,理论上认为应有条件地适用因果关系推定理论。

  产品责任的主体是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产品的生产者不仅包括制造者,而且包括任何将自己的姓名、名称、商标或者可识别的其他标识体现在产品上,表示其为产品制造者的企业或者个人。对于产品责任的受害人而言,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在向受害人赔偿之后,可以向有责任的生产者或销售者追偿。但是,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产品的运输者、仓储者对产品质量不合格负有责任的,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在向受害者赔偿后有权要求运输者、仓储者赔偿。

  产品责任实行何种归责原则,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产品责任为过错责任,其依据是《产品质量法》第42条之规定,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一种观点认为,产品责任为无过错责任,其依据是《民法通则》第122条和《产品质量法》第41条之规定。本书作者认为,产品责任为无过错责任,至于《产品质量法》第42条的规定是规范生产者和销售者之间的责任分配问题,不是产品责任的性质问题。

  三、产品责任适用法律

  国外对产品责任实行的法律制度有两种,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实行绝对责任制,另一种是以西欧、日本为代表的实行疏忽责任制,但发展趋势是实行绝对责任制。绝对责任制又称严格责任制。根据这种制度。一个人即使尽力做到适当注意以避免伤害他人,也要承担法律责任。换言之,一个人虽然没有明显的过错,但他对无辜的受害者仍需负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生产者产品责任是怎样的全部内容。产品责任的确定就是为了更好的规范相应的产品质量的,所以要多多注意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