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转让股权是怎样
导读:
公司有很多种类型,其中股份公司是由多个股东组成的,股东手上有不等的股份,股东之间可以转让股权,办理相应的手续就可以了,但是也有的股东,会将股份转让给第三方,那么手续就没有那么简单了,有网友问,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转让股权是怎样规定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有约定按约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没有约定,就按法定:
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大于1/2)同意。
股东向股东之内的人转让股权无需经过股东会作出决议。
股东表示同意转让的方式也有:
①明确表示同意。
②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③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经股东同意转让股权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1、协商。这一步骤在于发现交易对象,就交易的标的、价款等基本内容达成初步的意向;
2、以书面的形式来征搜索得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是严格的法律要求,会直接影响股权转让行为的法律效力;
3、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其实这个步骤和第2步可以一起解决,例如通过召开股东会的方式进行表决,并作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但因为这两个步骤具有不同的法律意义,所以需要单独列出;
4、签订股权转让的协议;
5、公司对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其中包括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公司的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及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中相应的变更记载;
6、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公司变更登记。
“出资”是特定财产的数量表现,即在公司成立时确定的价值,可以说,它是一个历史数据,具有确定性、静止性和过去性,具有物的因素;而“股权”作为一种权利,在数量上会随着公司发展而有所改变,其所代表的价值由多种因素构成,并随着诸种因素以及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变化,可能远远大于或小于当时“出资”本身的价值,故其具有发展性、运动性和不确定性,是一个抽象的权利,并不含有任何具体的物的因素。
股东基于“出资”获得了公司的股东地位,相应地享有了股权,故对该股东而言其有权转让的实际上是“股权”而非“出资”,而纯粹的“出资转让”只能发生于股东出资后公司尚未运作且不存在影响其出资财产价值的诸多因素这种理想场景之下。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转让股权是怎样”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但是注意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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